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崇九标项目 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延崇九标项目工程所用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七部委第 27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地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延崇高速公路位于北京市西北部,为张家口地区与北京市沟通的一条重要道路,也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重要赛场联络线,道路起点南接兴延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崇礼县太子城赛场,全长约113.7公里,其中北京段全长约32.5公里,河北段全长约81.2公里。本标段为延崇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第9标段,标段起讫桩号分别为: K28+060~K32+875(进京),K28+040~K32+900(出京)。标段全长4.86km,标段内主要工程为松山隧道及部分路基、路面、防护排水工程等。主要结构物为松山隧道,主洞长4700m,松山隧道设置2处斜井,1#斜井位于北京范围内长600m,2号斜井位于河北范围内长930m;洞口段路基长160m。中标金额:7.28亿元.计划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松山风景区听音阁宾馆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地材招标采购分为8个包件,其中碎石采购招标分为5个包件,砂子采购招标分为3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砂石料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物资实际供应过程中,中标人应予以完全配合,并确保物资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认为中标人违约。 2.2.4 投标时各包件须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2.2.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3地材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生产商(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2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3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 要求近3年内(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至少有2项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30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整标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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