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委托社会渠道清欠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委托社会渠道清欠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CULN-PJ-2019-017-F、招标代理项目编号:TC190P4X7),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招标均失败,现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 采购范围:对盘锦市分公司公众固网及商企客户的类公众固网业务(固话、宽带、IPTV)清欠服务;大客户名单制外的移动网个人电话清欠服务。
1.1.2 预估规模:预算金额为120万元(不含税)。
1.1.3 服务地点:盘锦市。
1.1.4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预估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1.5 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占本次招标项目总额的60%份额,预估金额为72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本次招标项目总额的40%份额,预估金额为48万元(不含税)。
1.3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3.1本次招标共选取二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3.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名至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本项目份额1至份额2的中标人;
1.3.3 如果排名第一或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根据招标文件 第五章第5.6佣金标准进行折扣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须包含“电信业务费用催收或追缴服务”等清欠相关内容。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可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如是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可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应答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2.6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企业的,须在盘锦市内有办事处【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购买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盘锦市内建立办事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服务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2日16时00分至2019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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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委托社会渠道清欠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