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t项目概况\t\n
\n\t\n\t\t清镇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n\t\t\t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n\t\t2022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n\t\t\t提交响应\n\t\t文件。\n\t
\n\t\n\n\t一、项目基本信息\n
\n\n\t项目名称:清镇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t\n
\n\n\t项目编号:GZSAR-ZC2022-HT110\n
\n\n\t采购方式:\n\t\t竞争性谈判\n
\n\n\t项目序列号:S5200100000002719001\n
\n\n\t采购主要内容:\n\t清镇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
\t\n
\n\n\t采购数量:1批\t\n
\n\n\t 预算金额:1,393,740.00 元\n
\n\n\n\t最高限价:\t\n\t\t\t1300000.00元\n
\n\t\t\n\t\t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t\t\t否\n\t
\n\n\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n\t 1. 一般资格要求:
\n\t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n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n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具体要求:提供 2021年7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含零申报)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n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n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n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n\t2. 特殊资格要求:
\n\t 无.
\n\t三、获取采购文件
\n\n\t时间:2022-02-26 09:00至\n\t2022-03-02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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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采购公告
202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