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19年备电集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06-04D-2019-D-D10619),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19年备电集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一家集成商负责马鞍山铁塔所需备电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内含UPS、蓄电池调测、维保。
1.3.采购规模:集成服务项目20个,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5万元(不含税),具体数量及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之日止,以先达到者为止。
1.5. 供货期:接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同类项目(UPS供货或安装)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3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产品具有有效的泰尔认证(TLC认证);或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省级(含省级)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CMA认证/CAL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
2.5本项目参选人为非参选设备原生产商的,须提供原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3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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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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