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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质量流量计(贸易计量级)招标公告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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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质量流量计(贸易计量级)框架协议所需质量流量计(贸易计量级)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津分公司(物装),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宁波工程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南京工程公司,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化盈科,安徽实华,北京燕山玉龙石化有限公司,众一伍德工程有限公司,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25-3805-2380-B1

    2.项目内容: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质量流量计(贸易计量级)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质量流量计9.00包1-质量流量计(贸易计量级)
包号招标企业第1名份额第2名份额
B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供货范围一供货范围二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天津南港乙烯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2.允许生厂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3.如投标人不具备订单签订及现场服务条件的,可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允许制造商唯一授权的服务商执行框架协议项下订单签订。服务商需取得针对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的独家授权及与制造商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产品不得贴牌或外加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生产商同时需要提供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采购技术规范。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5.本资格条件与技术规格询价书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6.质量流量计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30439.5 的规定,生产标定装置应符合 ISO 17025 的要求,并提供 ISO 17025 精度溯源报告。 7.质量流量计应取得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 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产品防爆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复印件。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附件等,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接下一条) 8.(接上一条)质量流量计防爆等级不低于 II 2G Exd/ib IICT4,并适合于粉尘防爆场合。对于应用在粉尘防爆场合,应适合于IEC Zone 21粉尘防爆场合,选用符合GB 12476标准的产品 9.提供SIL2 功能安全认证产品并提供 TUV、Exida 或等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 10.流量计(壳体)的国内制造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国外制造商应提供产品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流量计(壳体)的制造商还应提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口径≥50的需要提供) 11.质量流量计应取得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应进行强制检定,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12.质量流量计准确度等级,应保证在正常流量下,介质为液体时等级不应低于0.1级,介质为气体时等级不应低于0.35级,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产品应在近5年(2017--2021),在8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项目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项目或等同化工项目中至少有一个项目(允许多份合同或订单)超过100台质量流量计(含非贸易级、控制级或计量级质量流量计)的业绩(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应包含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技术协议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1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15.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1日8:00时至2022年3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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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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