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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物资(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2-03-03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物资(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2-09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GC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广西省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规划白平大道以西,为10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5.47 万㎡,除机修房、消防泵房、门卫室为地上1 层外的其他建筑物均为3层 ,主要包括:土建、钢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照明、建筑给排水、建筑物防雷接地、建筑消防、设备基础、室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工程(不包括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和除钢构防腐涂装外的防腐蚀施工及电梯、空调、净化室、化验室设备、暖通、监控安装施工、地面防腐层和地面环氧自流平)。10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开工日期:2021 年12月10 日,竣工日期:2022 年10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25天。 合同投资:贰亿捌仟捌佰陆拾肆万陆仟元整。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19年至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 3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3月3日至 2022年 3月11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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