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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粮食储备库电子汽车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7-23

[点击下载]濮阳市粮食储备库电子汽车衡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粮食储备库电子汽车衡项目(二次)已经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濮阳市粮食储备库,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濮阳市粮食储备库电子汽车衡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濮财市直竞谈-2019-31;

1.3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汽车衡(1套)

每套包含以下设备

秤 体(台面) 1台)

全不锈钢称重传感器(8个)

仪表系统(1套)

预埋件(1套)

1.4采购货物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1.5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1.6核心产品:汽车衡

1.7预算金额:370000.00元;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已落实;

1.9采购范围:濮阳市粮食储备库电子汽车衡项目(二次)的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1.10供货安装期:30日历天;

1.1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

2.1基本资格条件

2.1.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的,拟供货物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1.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点击【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时间:2019年07月24日至2019 年07月26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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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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