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抚州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石膏销售招标-2019 年 8 月环境公司抚州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CWEME-19HJ-2952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项目部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全国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石膏销售招标-2019 年 8 月环境公司抚州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项目简介: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抚州项目(以下简称“抚州项目部”)部位于江西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承担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州电厂”)2×1000MW发电机组脱硫特许经营运行维护,采用自营管理模式。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一塔方案,其中制浆、石膏脱水、废水处理为公用系统。脱硫剂为石灰石,年产脱硫石膏约16万吨。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大唐环境特许经营分公司抚州项目部脱硫系统副产品石膏销售,年产脱硫石膏约 16 万吨。正常运行情况下满足以下要求: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 80%、石膏水分不大于 20%、石膏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3000ppm;3.不达标石膏不超过 5%,如无法直接运输时,招标方可帮助协调储存场地,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也可自行处理,但须保证及时处置。
合同有效期:2019年09月01日-2020年08月31日。
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有不少于 1 个石膏销售或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需提供相关合作委托协议和被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8 月 5 日下午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