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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沙埕湾跨海通道A3标项目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2019-07-24
2019-07-24 16:01

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 公司福建沙埕湾跨海通道A3标 项目

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航局福建省沙埕湾跨海通道工程A3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聚翔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起于福鼎市佳阳乡(与浙江段衔接),终于福鼎市店下镇,接已建成的沈海高速福鼎段。线路全长20.5km,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本项目共分3个路基标段(A1、A2、A4)、1个特大桥标段(A3)和1个预制标段(A5)。其中A3标主要施工内容为沙埕湾跨海大桥,计划工期36个月,中标价10.36亿

沙埕湾跨海大桥起点衔接佳阳互通主线、终点衔接店下互通主线。主桥采用168+535+258=961m单侧混合梁斜拉桥(其中北边跨为混凝土箱梁,主跨与南边跨为钢箱梁),北引桥采用3×50m现浇连续箱梁,南引桥左幅采用6×80+(64+4×80+64)m钢-混组合梁,右幅采用6×80+(64+4×80)m钢-混组合梁,桥梁全长2051m(左幅)、1987m(右幅)。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201907024HS

包件编号:闽沙JSJ01

物资名称:聚翔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数 量:650吨

交货期:2019年8月起

交货验收方式:包方计量。结算数量按照拌和站实际搅拌砼数量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理论配合比计算的数量为准。即按砼方量乘以配合比所用减水剂掺量得出的数量。双方约定所有损耗均不予计量,已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减水剂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减水剂生产线反应釜容量不小于30立方,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国内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不少于5个,如果少于5个,则距离项目800公里范围内有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引气剂年产量不低于5000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铁路、桥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等国家或地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与中交二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注册的中国交建或二航局平台合格减水剂生产厂家,中标单位需按照买方需用无偿提供原材料的备用储存罐运送至买方指定位置。

3.9投标人应首先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部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掺量。在评标过程中,将先根据试验是否成功确认投标的有效性,再按照价格和掺量的乘积计算得出综合单价。(8月10日统一联系项目人员预约试拌,根据预约时间按时试拌)。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2只允许生产厂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8月4日上午10:00,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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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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