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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部干旱带沙坡头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灌区(一期)供水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2022-03-11
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部干旱带沙坡头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灌区(一期)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部干旱带沙坡头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灌区(一期)供水工程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关于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一中部干旱带沙坡头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灌区(一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卫沙水审发〔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水投中卫香山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水投中卫香山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香山乡、兴仁镇。

建设规模:铺设引水管线5.03千米,红圈调蓄水池工程(库容205万m³);铺设输水管线23.23千米、配水管线38.95千米;配套各类建筑物;设置管护道路12.51千米等。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进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

1.输水管线工程(拓寨柯、东滩村-兴仁1#,2#)L=2.29km:桩号(13+926-16+216);

2.输水管线工程(兴仁1#,2#-兴仁调蓄水池联通管线)L=7.01km:桩号(16+216-23+226);

3.兴仁1#配水管线L=3.06km;

4.兴仁2#配水管线L=2.75km;

5.兴仁3#配水管线L=4.07km;

6.郝集村配水管线L=6.53km;

7.红圈调蓄水池工程(库容205万m³);

监理二标段:

1.引水管线(L=5.03km);

2.输水管线工程(红圈调蓄水池-红圈村1村)L=1.81km:桩号0+000-1+806(DN1600);

3.输水管线工程(红圈村1-拓寨柯、东滩村)L=12.12km:桩号1+806-13+926(DN1600)

4.红圈村1#配水管线L=5.8km;

5.红圈村2#配水管线L=4.53km;

6.拓寨柯、东滩村配水管线L=3.29km;

7.拓寨柯村配水支线L=2.86km;

8.东滩村配水支线及分支线L=6.06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8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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