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包1.1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超声波焊接机
包1.2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包装机
包2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封装机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64-1940SUMECF35/02
招标项目名称: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封装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天津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包1.1 | 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超声波焊接机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包1.2 | 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包装机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包2 | 锂离子动力电池自动封装机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适用);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或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授权函正本;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授权中国总代理或中国区域代理,须提供总代授权或区域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如有需要,须提供正本备查;如为中国总代或中国区域代理转授权,则必须提供总代或区域代理出具的该项目下的专项授权书正本。
PS:如果授权函是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则必须是正本原件,授权方若为国内公司,则正本必须要加盖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的公章, 若授权方是国外公司,则正本授权函必须要有授权方相关负责人的手写签名(不接受彩打件),并加盖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的公司章(如有)。如果授权函是非专项授权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携带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否则视为未提供授权函。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如果投标文件是由单位负责人授权的被授权代表签署,则需要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必须要有单位负责人的手写签名或法人章,彩打件或复印件概不接受。如果投标文件直接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则不需要授权书。
5.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7-2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7-3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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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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