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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海原县2022年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文联路、建设路、黎明路招标公告
2022-03-17

海原县2022年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文联路、建设路、黎明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2022年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文联路、建设路、黎明路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2022】78、79、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文联路(南门广场~万福路)、建设路(南门广场~永乐街)、黎明路(南门广场~万福路)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管工程。  

2.2 建设地点: 海原县城(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3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一标段为文联路(南门广场~万福路)改造工程,二标段为建设路(南门广场~永乐街)改造工程,三标段为黎明路(南门广场~万福路)改造工程,四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3 月2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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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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