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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石灰石(2万吨)采购招标公告
2017-05-27
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石灰石(2万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石灰石(2万吨)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WEME-17SNWZ-002
招标人: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宁夏自治区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地点: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东门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申能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石灰石(2万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意向的,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简介及范围
宁夏申能吴忠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拟建设2×350MW国产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供热机组,并留有扩建的条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及烟气脱硝装置。
本工程建设厂址地处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东门村,距市西南约6.0km。本期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6260小时。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1#2机组湿法脱硫系统使用石灰石粉的采购。石灰石采购项目(合同生效开始至2017930日止,估算用量2万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重大涉诉案件、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 资格和业绩:
2.3.1 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3.2 业绩:投标人必须近二年具有两个及以上电厂相同标的物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2.3.3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3.4 投标人还应具有并提供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有关资质及文件。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要求: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厂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要求: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后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
3.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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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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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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