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丰安路人行道和应理湖东路人行道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丰安路人行道和应理湖东路人行道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丰安路人行道和应理湖东路人行道重新铺装,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滨河镇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21 08:00 至 2022-03-28 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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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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