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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精细控压钻井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2022-03-23

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精细控压钻井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FZ-0468/01
发标日期:2022年03月23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精细控压钻井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精细控压钻井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完工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项目概况: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以此类推;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概况: 根据甲方海上精细控压钻井作业需求,提供性能可靠的控压钻井设备,派遣精通控压技术和控压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控压钻井设备及技术服务,本次为年度服务,作业场所为海上钻井平台,要求控压钻井设备满足海上作业相关规范并适应海上平台作业环境。为更快反应市场实际需要,特此签订品类协议。
合同签署: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商务、技术合格的前提下,取排名第一、第二的供应商签订一主一备合同。
主备合同执行以下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与推荐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的两家中标候选人,分别签订主选合同和备选合同。合同执行期间,若主选合同供应商无法及时响应实际作业需求时,经买卖双方书面确认盖章的有效说明文件后,启用第二名备选供应商。
乙方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乙方不能履约,此协议终止,同时对协议卖方按照甲方《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海上油田(渤海区域、东黄海区域、南海东部区域、南海西部区域)
服务内容简介:项目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海上油田(渤海区域、东黄海区域、南海东部区域、南海西部区域)
服务内容简介:1、提供精细控压设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的准备、调研、拆装、连接、试压、巡检、维修服务等,满足现场安装及使用要求并提供设备技改服务。2、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作业的施工方案, HSE方案设计等服务,提供甲方现场作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服务等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4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2项(含2项)已完成的作业内容含盖精细控压技术服务在海上油田的作业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等内容;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条款。
3.4设备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满足码头出海要求的自有精细控压钻井设备总数不少于2套(须至少包含双通道/三通道、节流阀通径2″/3″自动节流管汇撬各一套共2套、正压控制房2套),每个作业区域要求至少有一套备用设备。
投标时提供设备(包括自动控制节流撬、正压式控制房)有效的资产证明文件、设备试压合格证、正压防爆证书,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所提供文件不能证明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 。
2)投标时提供整套设备(包含但不少于:自动控制节流撬、正压式控制房、回压补偿系统、旋转防喷器 )具备有效的CCS/DNV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内包括但不少于设备本体及撬装、吊索具及吊点等检验内容。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3月23日到2022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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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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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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