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矿业公司9个单位办理锅炉排污许可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9-07-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集团矿业公司9个单位办理锅炉排污许可证项目(二次)已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9个单位办理锅炉排污许可证项目(二次),见投标要求及附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提供在辽宁省内成功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9-07-26 10:00:00至2019-08-01 08: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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