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移动装维菜鸟车型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移动装维菜鸟车型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ZB20191776),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移动装维菜鸟车型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服务;
(3)项目内容:拟采购180辆菜鸟车型的电动车租赁服务,包括车辆及相关配套产品(电动车整车租赁;车篮、后车厢张贴移动业务宣传广告;加装双轮碟刹,加装蓝牙音箱,加装爬梯架;质保期内提供上门维修、零部件更换、客服响应、车辆智能监控等服务,并由租赁方承担盗抢损失。)、三年包修包换的质保维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4)预估规模:预算总价为88.2万元(含税);
(5)服务地点:无锡市;
(6)租赁期:三年;
(7)租赁车辆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租赁产品供货;
(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9)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10)标包划分:不划分。中选人数量:1,中标份额:100%;
(11)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含税限价为1633元/年/辆,含税评审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应答人须承诺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以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在6小时之内到达指定地点并进行维护,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证明,并承诺为本项目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2016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进行核查。
2.6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破产;
(2)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3)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
(4)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须提供承诺函,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应答或者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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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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