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八局2020年度型材、管材类钢材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26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8/JZ/003-19120


一、招标条件

2020年度型材、管材类钢材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含控股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采购管理的专职机构,现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含控股公司)2020年度型材、管材类钢材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拥有国家“三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是建筑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涉及国内水利电力、国际、国内基础设施、铁路、投资等五大业务板块,是建筑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工程项目遍布全球,其中境外工程项目主要分布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国;境内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福建、山东、江西、江苏、安徽、辽宁、陕西、新疆等地。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含控股公司)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20日前需求的型材、管材类钢材(招标人采购权限外的情况除外)。本招标项目采取供应商入围方式,根据投标人产品质量、价格条件、生产供应及服务能力、业务范围覆盖区域等因素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标的物基本价格条件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含控股公司)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型材、管材类钢材除有特殊情况外,拟通过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网址:http://ec.powerchina.cn/)向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询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采购,不再另行单独招标。


1、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含控股公司)2020年度所需的型材、管材类钢材采购根据区域分为两个包件。包件一:北方区域(北京 、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范围内型材、管材类钢材;包件二:南方区域(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海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重庆、贵州、江苏、安徽、云南、四川)范围内型材、管材类钢材。

本采购项目的型材、管材类钢材的规格、预估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材质

预估数量(t)

包件

包件一

包件二

1

角钢

50*50*5-160*160*10

Q235B/Q345B

4800

7200

包件一:北方区域(北京 、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
包件二:南方区域(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海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重庆、贵州、江苏、安徽、云南、四川)。

2

槽钢

10#-40#

Q235B/Q345B

4800

7200

3

工字钢

16#-63#

Q235B/Q345B

4800

7200

4

H型钢

100*100*6*8

Q235B/Q345B

4800

7200

5

镀锌管

DN15-DN300

Q195-235

2400

3600

6

扁钢

4-12mm

Q235B

2400

3600

7

无缝管

Ф25*3 -Ф377*9

20#-55#

2400

3600

8

焊管

DN15-DN200

Q195-235

2400

3600

9

螺旋焊管

DN200以上

Q235

3600

3600

合 计

31200

46800


说明:1、预估数量指招标人根据2019年经营规模及型材、管材类钢材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估,仅供参考。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招标人新增中标项目影响,实际采购数量与预估数量可能有较大差异,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期间实际需求为准。
2、上述钢材为我公司主要使用的型材、管材类钢材型号规格,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需求上述规格以外的型材、管材类钢材,参照该货物相近规格的价格执行。

2、质量要求:产品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交货地点:(1)境外工程项目交货地点为中国上海港或天津港;

2)境内项目交货地点为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4、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详细支付条件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支付项目名称

支付比例

付款时间及要求

1

到货款

合同总金额的97%。

支付时间: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到货货物总额的97%。

支付要求:1.卖方于本月10日前(10日以后提供的推迟至下月支付)提供上月到货货物总额100%的税率13%增值税专用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一票制。

若税率调整,付款和发票开具以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为基准,税金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调整,再根据实际合格供货量确定总价。

2.到货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不长于24个月的云信、E信通、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等付款方式,承诺到期承兑及提供未到期保贴业务,由买方承担贴息。到期承兑直接办理银行托收,未到期贴现在指定金融机构或平台办理。

云信、E信通、国内信用证提前贴现会产生千分之二的手续费,由卖方承担;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无手续费。

2

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3%。

支付时间: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并办理质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质量保证期6个月。

支付要求:银行转帐或者等额质量保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项目标的物相同及以上产品的能力,产品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4)若国家实行制造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投标人应取得该产品相应的制造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代理商或贸易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招标标的物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注册资金叁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标的物生产制造企业的代理销售授权书或代理销售协议(区域内任一或多个省份生产企业代理授权书或销售协议)。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或2018年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以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或合同文件为准

4)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3.1款第1)~4)条生产制造企业资质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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