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韩石化起重机械框架协议采购所需起重机械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韩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419-2701-3786-B1 2.项目内容:中韩石化起重机械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手动单轨吊(单轨小车) | 1.00 | 批 | 包1-起重机械 | |||||
| 2 | 电动双梁起重机 | 1.00 | 批 | 包1-起重机械 | |||||
| 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1.00 | 批 | 包1-起重机械 | |||||
| 4 | 电动葫芦 | 1.00 | 批 | 包1-起重机械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中韩石化物资仓库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资质)及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80t及以上防爆桥式起重机、防爆级别DIICT4 -DIPA22 TA T4以上)、国家授权检验机构颁发的80t 及以上防爆桥式起重机及防爆型抓斗起重机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不接受试制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石化行业内的供货业绩【80t及以上防爆桥式起重机≥3台;5t及以上防爆抓斗起重机≥3台】,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相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28日8:00时至2022年4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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