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天津子项目基岩观测基准站观测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CS-201901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天津子项目基岩观测基准站观测室建设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配备以下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由投标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由投标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其属于本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证明,如社保缴费单等;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0.供应商或其所属人员与天津市地震局职工有亲属关系的应回避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此类供应商磋商。(提供承诺函)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09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0至2019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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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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