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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应急发电车及油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3-3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应急发电车及油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XZ-2022-01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应急发电车及油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XZ-2022-012。

1.2 招标内容:拟采购小型应急发电车或应急油机。小型应急发电车采用130或五菱等箱式货车进行改装(要求上牌),应急发电车具有四驱功能。安装50KW及100KW柴油机组(具备低温启动功能),并充分考虑发电机散热、防火、静音等保障措施;应急油机主要采用30KW柴油发电机组(可考虑20%的汽油机组),采用静音设计和拖挂式移动方式(具备同步刹车功能)。拉萨、日喀则、林芝各配备1台应急发电车,共计3台应急发电车(2台50KW,1台100KW);西藏自治区每个区县(除阿里地区外)配备一台30KW拖挂式静音油机,共计70台30KW拖挂式静音油机。

1.3 采购预算金额:应急发电车50KW柴油机组预算含税单价40万元/台,应急发电车100KW柴油机组预算含税单价55万元/台;拖挂油机30KW柴油发电机组预算含税单价6万元/台,拖挂油机30KW汽油机组预算含税单价49285.71元/台。采购预算含税总金额为540万元。

1.4 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

1.5交货及安装调测地点:(1)应急发电车:拉萨、日喀则、林芝(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拖挂式静音油机:西藏自治区每个区县(除阿里地区外)(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6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8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金额为540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向招标人承诺。)

2.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提供相应记录截图证明),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各成员均需提供承诺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纳入铁塔总部和西藏铁塔黑名单的。

 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并提供不存在第(6)条、第(7)条情形相关查询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向招标人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并提供不存在第(6)、(7)条情形的相关查询截图证明)。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6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向招标人承诺。)

2.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投标的,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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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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