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焦化公司西来峰发电厂灰、渣、石膏及污泥外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9-07-29
焦化公司西来峰发电厂灰、渣、石膏及污泥外运服务公开招标
服务招标公告/焦化公司西来峰发电厂灰、渣、石膏及污泥外运服务公开招标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西来峰发电厂灰、渣、石膏及污泥外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430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化公司西来峰发电厂灰、渣、石膏及污泥外运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西来峰发电厂在发电及供热过程中,加入锅炉的燃料燃煤燃烧后形成的灰、渣;炉外湿法脱硫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石膏及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需全部由承运方拉运至储灰场,平均运距为22公里。

预估拉运量:80万吨,此拉运量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项目结算依据为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发生拉运量。

2.3服务地点: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发电厂。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66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19年8月30日,计划结束时间:2020年8月30日。

2.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A.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B.投标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承运燃煤或灰渣的运输业绩证明;

投标人业绩证明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2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01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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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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