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十公司贺州太白东路 项目 级配、水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贺州市太白东路延长线(滨达一路至滨达二路段)工程项目已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HPC2017工字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贺州市太白东路延长线(滨达一路至滨达二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线上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各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业主、监理备案要求。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贺州市太白东路延长线(滨达一路至滨达二路段)工程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建设道路总长约为375m,道路红线长度为60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65日历日。本次招标内容为级配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对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进行招标公告,具体规格、数量见附件,该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数量以需方实际需要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 3.1.5 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生产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做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30日至2019年08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PMS/)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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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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