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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9-07-30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编号: 07-07-04D-2019-D-D11177)”,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出资比例为采购人出资10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1.2代理机构编号: 07-07-04D-2019-D-D11177。

1.3比选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清原县智慧照明集成服务,包含建设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及相关施工服务,以及整体系统的6年运营及维修。

1.4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含税)采购金额360万元。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或下次采购结果生效之日止。

1.6 项目实施地点:抚顺。

1.7 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最终确定一名成交人。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应答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 应答人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应答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 应答人企业信用良好,近五年无失信记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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