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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汇通中心办公场地装修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2-04-12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汇通中心办公场地装修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2-D-E06852),已由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计划工期:不超过10个日历日,从发包方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发包方签发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的日期为止。

  1.2.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1.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承包方式:本工程按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包验收、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1.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采购1家施工单位,对招标人南沙汇通中心办公场地进行施工,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涉及的相关设备、信息插座、线槽、线槽支吊架、线管、线缆、开孔洞、孔洞防火封堵以及系统调试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7010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37277.88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且仍处有效期内: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网页截图;

  (2)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网页截图。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或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6.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须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网页截图(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9.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3.2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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