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及空调采购和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由汴财招(2017)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及空调采购和安装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CX201705002
2.3、投资总额:约180万元
2.4、建设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院内;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厂家(制造商)或经空调货物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报名企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5、同一品牌空调允许有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6、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资格审查方式
该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地点
4.1、请于 2017 年7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中午不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1号窗口 5013 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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