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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雄壁镇人民政府一体化组合式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7-11

  师宗县雄壁镇人民政府一体化组合式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师宗县雄壁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师宗县雄壁镇人民政府一体化组合式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师宗县雄壁镇人民政府一体化组合式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QJFN2017-SZ07

2.3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项目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体化组合式污水处理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1

(组件为优质膜、格网、水泵、液位计、鼓风机等)

2.4采购预算总价:45.00万元。

2.5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1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和设备操作培训

2.6交货地点:师宗县雄壁镇

2.7付款方式: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2.8质量要求:一体化组合式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指标满足(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所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环保领域的为合格的投标人。

    3.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索取方式: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证明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师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窗口)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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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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