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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配套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4-14
公告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配套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202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配套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XZB】202202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编号:【HXZB】20220270 2、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配套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000元,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配套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配套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3.4供应商须提供1份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关项目环评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5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4月20日17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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