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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通信工程光传输设备(非新建平面)框架招标公告
2019-08-0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通信工程光传输设备
(非新建平面)框架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通信工程光传输设备(非新建平面)框架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通信工程光传输设备(非新建平面)框架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59324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1.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1.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投资项目,也适用于海南电网所属的竞争类业务单位(海南电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投资项目由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即统招统购;竞争类业务单位根据需要自行与中标单位按中标结果执行采购。

1.11供货承诺模式:按承诺采购量(即预测采购数量)开展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框招订单分配按照上下限浮动比例(实际采购数量在承诺采购数量的80%-120%范围内)进行分配。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1)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80%的,则延长协议有效期限,直到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80%即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3)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12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4)自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预测数量
计量单位
中标比例
报价方式
供货范围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元
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光传输设备1包
1-1
光传输设备1包
100

100%
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全省
500
5
原有设备:华为(MSTP)光传输设备
2
光传输设备2包
2-1
光传输设备2包
20

100%
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全省
200
3
原有设备:上海贝尔光传输设备
3
光传输设备3包
3-1
光传输设备3包
20

100%
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全省
200
3
原有设备:UT斯达康光传输设备
4
光传输设备4包
4-1
光传输设备4包
20

100%
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全省
200
3
原有设备:杭州依赛光传输设备
5
光传输设备5包
5-1
光传输设备5包
20

100%
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全省
200
3
原有设备:华为(OTN)光传输设备

注:

(1)招标技术规范由招标人提供,按单价开展框架招标,各种规格型号板卡按种类数量平均设定价格权重。

(2)投标价格是投标人设备/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交货,交货包括本体、附件、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督导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

(3)如中标设备升级更新,投标人不得加价。

(4)本次光传输设备招标按单价开展框架招标,各种规格型号板卡均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控制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5)为确保项目物资正常供应,中标厂家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当中标人出现履约或质量问题暂停或终止供货时,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其中标未执行结果按以下原则安排替补供应商供应,替补供应部分的物资合同价执行替补供应商的中标价:由该标的其他剩余标包的中标人按各中标人原中标比例替补供应剩余量。(例如:某标包中标人A、B、C中标比例分别为a%、b%、c%,如A因故终止合同以后,则B、C剩余合同分配比例分别为[b/(b+c)]*100%、[c/(b+c)]*100%)。

(6)潜在投标人必须购买同一标的下的所有标包。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必须投同一标的下所有标包,且同一标的下各标包投标文件除标包编号、标包名称不一致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方所供设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入网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代理商,每个标的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原厂商的销售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厂家则不需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12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投标截止日期前,南方电网公司发布了资格预审结果的品类,投标人须通过相应品类的资格预审,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南方电网公司未发布资格预审结果但发布文件评审结果的品类,投标人须通过相应品类的文件评审,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文件评审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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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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