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健身房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2-YW-0121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健身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2022-YW-01216-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健身房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0.30㎡,建筑层数1层,建筑主体高度为2.80-3.50m,主要用途为室内健身。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健身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健身房工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财务收益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任意1年的附有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资产负债表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房屋建筑或钢结构施工)工程业绩;
3.6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 遵纪守法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响应;
3.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允许联合体磋商响应的情况除外);
(4)为本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磋商响应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用户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施工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响应截止之日起前3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1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2日10时00分00秒---2022年04月27日1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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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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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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