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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储罐增设油气回收理设施项目Z2019-126福建联合石化公司芳烃储罐油气回收理设施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19-08-02
发布日期:2019年8月2日
受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Z2019-126福建联合石化公司芳烃储罐油气回收理设施所需Z2019-126福建联合石化公司芳烃储罐油气回收理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821-5509-10528-B1
2.项目内容:(重招)Z2019-126福建联合石化公司芳烃储罐油气回收理设施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油气回收设施\5570-PA-011.00套包1-Z2019-126福建联合石化公司芳烃储罐油气回收理设施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2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福建联合石化公司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文件需满足《油气回收请购技术文件》中所有加注“★”项要求。 2.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最终设计成品文件HAZOP分析报告和SIL等级分析报告。 3.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气体必须配置在线分析仪表。 4.油气回收设施布置在芳烃装置北侧,PX中间罐区的南侧,为满足防火距离要求,不能采用明火工艺或带明火设备。 5.油气回收膜组件需要承诺提供膜组件的原产地证明及安全认证或提供国家级奖励证明,使用寿命不少于8年;吸附剂寿命应不低于5年。 6.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排放气体的有机物浓度及排放高度应满足如下要求:油气回收设施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非甲烷总烃浓度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8月1日 8:00至2019年8月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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