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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投标进行中]
2022-04-22

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山镇潘河村盐碱地治理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2】8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为宁夏聚银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阳山镇潘河村;
2.2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斗沟3条,总长1.03km。治理沟道6条,长4.22km;其中:支沟1条,长度865m;斗沟5条,总计3.35km。更换 DN500预应力砼管394m。配套沟道建筑物2座,其中6米跨4米宽板桥1座、DN500过水涵管1座等内容。(详 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 18 时前(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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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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