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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专有协议(D10焚烧类)招标公告
2022-04-22

项目名称:常州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专有协议(D10焚烧类)
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FZ-0801/01
发标日期:2022年04月22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常州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专有协议(D10焚烧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常州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专有协议(D10焚烧类)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1年
项目概况: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废料为危险废弃物,根据相关法规,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所在地:详见公告
服务内容简介: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危险废物HW08、HW12、HW49类,3年约1000吨,具体代码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能力,投标人需为实际处置单位。
1) 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且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代码需包含招标人实际需求(900-249-08、264-011-12、264-012-12、264-013-12、900-256-12、900-299-12、900-039-49、900-041-49、900-047-49)。
2)车辆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资质。如委托运输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及被委托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资质扫描件。
提供的运输车辆须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有效行驶证,并提供危废运输车辆清单。
3 既往业绩:
1)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危险废物处置2项业绩,并提供处置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票。
2)如为江苏省区域外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合同、跨省转移方案、转出地的征询函、转入地的复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票。
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4月22日到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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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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