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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卫生所及幼儿园综合楼修建工程三楼加层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9-08-05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卫生所及幼儿园综合楼修建工程三楼加层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卫生所及幼儿园综合楼修建工程三楼加层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宏瑞招【2019】(施)-16-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91064元;招标最高控制价为491064×(1-10%)=44195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卫生所及幼儿园综合楼修建工程三楼加层修缮工程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195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③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19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5日 09:30至2019年08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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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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