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现场取样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BI-01-HW-GKZB-2202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环境现场取样系统(招标项目编号:HYBI-01-HW-GKZB-2202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及其产品制造商均须具备经第三方认证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2年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本次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超大流量气溶胶取样器、便携式气溶胶取样器、空气取样器、落下灰取样器(任意1种设备)的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供方不限),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页、标的物名称及型号、制造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2.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超大流量气溶胶取样器、便携式气溶胶取样器、空气取样器、落下灰取样器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IV-11 投标人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2.7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5月0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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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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