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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总部项目投资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4-27

华能总部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1-23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雄安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总部项目投资管理服务的招标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华能总部项目

工程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XACR-2021-37地块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终结。本项目共分三个地块,采用分期建设。为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D03-04-19地块于2022年开工,施工工期约28个月。D03-04-35、D03-04-38地块具体开工时间待定,施工工期约28个月。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评审并出具复核报告;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复核、合同管理(含资金支付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工程审计配合等工作,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复核报告,完成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管理报告,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等报告以及其他与投资管理有关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已竣工或在建的1项工程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2.2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1项已竣工或在建的工程总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提供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资料)。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2.3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7日13:00起至2022年5月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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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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