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宁西铁路线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六安站增设四站台等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8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扶梯及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既有六安站衔接沪汉蓉、宁西、阜六邓铁路干线,其合武场、宁西场按1套信号设备控制,从有利于车站作业管理、调度指挥、提高运输效率的角度,六安站合武场、宁西场信号联锁分开设置,以及实施预留的第四站台工程等变更设计。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1.2 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 5 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同类产品采购合同或同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3.1.5 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境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电梯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
3.1.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 个及 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1.9 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3.2条规定。
3.2专项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2日(不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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