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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19年集中式充电桩项目 比选公告
2019-08-06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19年集中式充电桩项目

比选公告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19年集中式充电桩项目”(CG-SDWF-2019-38)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商前来参选。

一、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电动车集中式充电桩。

2、供货期: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3、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2 年。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1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批量问题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设备故障。

5、本项目预算金额(含增值税):1990000.00元(含增值税)。

6、合同类型:按单价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199万元(含税),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本项目选取1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产品,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的服务商为中选候选人,综合排名第1名的服务商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商务技术得分也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投票决定推选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达到中选名次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二、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如服务商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更换的新版营业执照中如企业营业执照不能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信息的,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服务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比选;

5、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被纳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纳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5)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8日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7:00,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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