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在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备办理贷款专用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CZB-SJZ-2022-133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晓洋 联系电话:0311-6600893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如玉 1361321496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石家庄市分行在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备办理贷款专用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9.9147万元人民币
采购用途:石家庄市分行在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备办理贷款专用设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人员配备,配备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诉讼争议,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投标人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本项目投标人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⑦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被授权人提供近6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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