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江宁化工、大风化工)2022-2023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江宁化工、大风化工)2022-2023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江宁化工、大风化工)2022-2023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指单笔业务估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工程设计、咨询等业务。主要如下:
(1)设计类:单笔设计费估算在200万元以下项目;
(2)咨询类:可研、核算、方案等咨询服务,且单笔咨询服务费小于200万元。
但若经评估,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的项目,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设计或咨询。
江宁化工主要装置:52.5万吨/年轻烃分离装置、10万吨/年顺酐装置、5万吨/年甲醇钠装置(由7万吨/年顺酐法BDO装置部分改造而成),以及相应的的辅助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等。
大风化工主要装置: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DMC)装置、10万吨/年碳酸二苯酯(DPC)装置、10万吨/年PC装置、1万吨/年PC改性线装置,2000吨/年PC试验线装置,以及相应的的辅助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等。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少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大于4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
(2)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储运、自控、仪表、电气、结构)均配备不少于1人,分别持有工程设计类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的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5月10日1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