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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检查性大修汽机、化学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2017-06-01
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检查性大修汽机、化学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受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检查性大修汽机、化学标段外委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检查性大修汽机、化学标段外委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HDSXZB2017-040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本期新建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留有扩建二期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条件。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电厂厂址: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东段。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开标后时将根据以下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企业营业执照中包含“火力发电厂设备检修”且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5年投标人必须具有火电机组容量30万等级及以上机组大修业绩2项,并提供有效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签字页;②完工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合同履约情况证明等),必须留用户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员的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以供招标方核实业绩。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评估证明。
7.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效证明文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下午17时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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