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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7局中医药科创城154亩人才公寓项目(钢材)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2-05-13

中国铁建17局中医药科创城154亩人才公寓项目(钢材)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WHJC-2022-15-3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人才公寓项目经理部钢材竞争性谈判,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人才公寓项目经理部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境内,位于新祺周东大道以北,丝绸路以南,时珍南大道以东,赣新大道以西。合同工期:30个月;合同金额11.7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目总用地面积102706平方米(约154.06亩),总建筑面积:290683.4㎡(其中地下建面64722.4㎡、地上建面225961.0㎡(其中住宅:212376.0㎡、(商品房:181546.0㎡、人才公寓:30830.0㎡)、商业:6498.01㎡、幼儿园:3892.0㎡、配套:3195㎡)。

1.1资金来源:已落实。

1.2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附表1)。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本单位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 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力集采招标网(http://www.dljczb.com/)、平台(http://)、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同时发布。

3.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谈判保证金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竟谈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2时 00分至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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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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