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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钛管烟气冷凝器、浆液冷却换热器及末端高盐废水零排放系统关键设备框架招标公告
2019-08-09
 
(招标编号:CHDTDZ048/19-SB-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
一、招标条件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钛管烟气冷凝器、浆液冷却换热器及末端高盐废水零排放系统关键设备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8/19-SB-0101
钛管烟气冷凝器框架招标采购
烟气冷凝器的本体及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作、安装、供货、调试和试验等
2538
CHDTDZ048/19-SB-0102
浆液冷却换热器框架招标采购
浆液冷却板式换热器作为烟气冷凝工艺系统的设计及施工图绘制、现场技术服务和烟气冷凝工艺系统浆液性能保证及该系统的关键设备冷却板式换热器(含板式换热器的本体及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作、安装、供货、调试和试验)等
925
CHDTDZ048/19-SB-0103
末端高盐废水零排放系统关键设备框架招标采购
低温烟气浓缩及旁路高温烟气蒸发结晶单元系统工艺的末端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图绘制、现场技术服务、安装及调试指导、试验和性能保证以及该系统的关键设备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旁路蒸发干燥单元的供货等
2538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钛管烟气冷凝器框架招标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5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至少有2台300MW或以上机整台(套)供货、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反馈意见表或投运业绩证明;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浆液冷却换热器框架招标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5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至少有2台300MW或以上机整台(套)供货、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反馈意见表或投运证明;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应持有D2或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相关资质,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末端高盐废水零排放系统关键设备框架招标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如采用国外技术需要有技术持有单位的书面授权书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国外技术持有单位自2013年5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至少具有一套浓缩倍率不小于6倍浓缩单元且投运满一年的业绩和旁路干燥单元的设计或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近三年顾客反馈意见表或投运业绩证明;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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