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几内亚Boffa铝土矿矿山项目大巴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2-ZB1041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不限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几内亚Boffa铝土矿矿山项目大巴车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2-ZB1041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几内亚Boffa铝土矿矿山项目大巴车采购
2.2项目类型:供应货物
2.3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Boffa铝土矿矿山项目地
2.4招标范围:大巴车2台(具体配置、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到货。
2.6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出口贸易码头(双超限物资一般发运港为烟台港或其他可发散装船的港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本次投标活动及承担招标项目的主体资格及完全行为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大巴车合法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或合法有效书面文件(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具有合法出口资质(提供相关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3)合同签订后,应遵从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及标准,全面配合办理货物出口及清关手续;供应的大巴车必须符合几内亚共和国进口、使用标准。(提供承诺书)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顺利开展及正常履约的经济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资金周转不良、资金紧缺或资不抵债,破产或存在破产风险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起至今真实完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银行征信报告,投标人不得存在隐瞒公司前述不良财务情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9年-至今)具有物资出口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
(1)投标人应提供完整业务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业务合同相应的履约文件扫描件,如验收合格证明、交货证明等。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真实性、完整性,不得存在伪造、假冒的行为。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无出口、进口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必须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投标人必须无任何骗取中标/串标、供应货物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事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无重大诉讼纠纷,股东之间无重大诉讼纠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中铝集团在职职工、职工家属及离职不满3年的职工开办的企业报名(提供承诺书);
(3)不接受给中铝集团所属企业供货期间出现保供不力,造成企业生产损失的供应商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5-18 15:00——2022-05-23 15: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