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017-19073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热轧钢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昭通市巧家县境内。S301码口至巧家段改扩建工程(大寨至巧家段)的起点位于白鹤滩水电站附近大寨镇海口村未淹没的既有巧大路,沿金沙江岸坡展线,经观音岩、圆堡山、三家村、庙子湾,止点接S303省道盐潭沟大桥左侧,接既有的水电站材料运输专用通道,并与黎明西区居民点相结合。路线走向由北向南,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主线起讫点K0+000~K33+932.675(含断链78.590m)。路基宽度8.5m,设计时速40km/h,最大纵坡7%,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合同金额约15亿元,其中一分部承建部分合同额约5亿元,二分部承建工程合同额约10亿元。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一分部负责承建主线起止桩号K0+000~K9+806.04段,全长9806.04m,施工内容包含桩号内的施工便道、明线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主要构筑物包括棉沙湾大桥、海口村大桥等8座桥梁;大田坝隧道、付家岩隧道、孙家梁隧道3座隧道,一分部桥隧比为78.48%。
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二分部负责承建主线起止桩号K9+806.04~K33+932.675段,全长24126.635m,施工内容包含桩号内的施工便道、明线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主要构筑物包括棉花地1号、棉花地2号隧道、巧家营、左家坪、张家坪、小坪子等6座隧道;巧家营、鱼坝大桥、下村大桥等20座桥梁。
2、竞标范围: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热轧钢板。
3、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数量1366吨热轧钢板。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过磅重量) | 供货范围 | 交货日期 | 备注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10mm | 吨 | 65 | 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一分部项目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14mm | 吨 | 490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30mm | 吨 | 10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40mm | 吨 | 10 | |||
| 小计 | 吨 | 575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10mm | 吨 | 35 | 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二分部项目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14mm | 吨 | 742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20mm | 吨 | 10 | |||
| 热轧钢板 | Q235 | δ=25mm | 吨 | 4 | |||
| 小计 | 吨 | 791 | |||||
| 合计 | 1366 | ||||||
4、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供方保证销售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3274-2017、GB/T 709-2006、GB/T714-2015、GB/T711-2017的有关规定。同一次进场每类钢材的批次不得超过3个批次,进场时每一生产批次钢材须提供相对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均加盖鲜章)。
(2)外观质量:根据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板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材的外开尺寸;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不应夹杂不定尺钢板,表面不应有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
(3)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钢材年生产能力在450万吨及其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SH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板)》。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Q235热轧钢板一份)。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Q235热轧钢板一份)。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二级公路、高速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6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