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015-19071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钢绞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昭通市巧家县境内。S301码口至巧家段改扩建工程(大寨至巧家段)的起点位于白鹤滩水电站附近大寨镇海口村未淹没的既有巧大路,沿金沙江岸坡展线,经观音岩、圆堡山、三家村、庙子湾,止点接S303省道盐潭沟大桥左侧,接既有的水电站材料运输专用通道,并与黎明西区居民点相结合。路线走向由北向南,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主线起讫点K0+000~K33+932.675(含断链78.590m)。路基宽度8.5m,设计时速40km/h,最大纵坡7%,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合同金额约15亿元,其中一分部承建部分合同额约5亿元,二分部承建工程合同额约10亿元。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一分部负责承建主线起止桩号K0+000~K9+806.04段,全长9806.04m,施工内容包含桩号内的施工便道、明线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主要构筑物包括棉沙湾大桥、海口村大桥等8座桥梁;大田坝隧道、付家岩隧道、孙家梁隧道3座隧道,一分部桥隧比为78.48%。
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二分部负责承建主线起止桩号K9+806.04~K33+932.675段,全长24126.635m,施工内容包含桩号内的施工便道、明线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主要构筑物包括棉花地1号、棉花地2号隧道、巧家营、左家坪、张家坪、小坪子等6座隧道;巧家营、鱼坝大桥、下村大桥等20座桥梁。
2、竞标范围: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所需钢绞线。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数量1046吨钢绞线,共分两个包件。
包件一: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 1 | 钢绞线 | 1×7-15.2-1860- GB/T5224-2014 | 吨 | 313 | 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一分部项目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
| 合计 | 吨 | 313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 1 | 钢绞线 | 1×7-15.2-1860- GB/T5224-2014 | 吨 | 733 | 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二分部项目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
| 合计 | 吨 | 733 |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2020年12月31日),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大寨至巧家段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采用高强度低松驰钢绞线,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14)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钢绞线抗拉强度1860MPa,公称直径As15.2mm,弹性模量=1.95*105MPa。松弛系数0.3。
6.2过程中出现新的标准和规范时,按最新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6.3进场时每一生产批次钢绞线需提供相对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均加盖鲜章)。
6.4外观质量:根据钢绞线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绞线包装、标志、规格、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绞线的尺寸;外观检查钢绞线表面不得有裂纹、毛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油、润滑脂,表面锈蚀严重者不能使用。
7、其他:
(1)本次竞标采用固定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锁定单价),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合同执行期间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做任何调整,税率按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100%金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原件),采购人收到预付款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等额预付款。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钢绞线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绞线)》。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必须提供竞标文件中标的物同规格的检验报告一份和母材检验报告一份。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二级公路、高速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一个竞标响应人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的钢绞线参加竞标,钢绞线生产厂家与其销售代理商可同时参与竞标,但同一生产厂家只能同时授权2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