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新疆能源皮卡车采购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4127,招标人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皮卡车 | 国五,2.4L,汽油,手动,四驱 | 7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神新吉能公司现场 | |
2 | 皮卡车 | 国五,2.4L,汽油,手动,四驱 | 2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司 | |
3 | 皮卡车 | 国五,2.4L,汽油,手动,四驱 | 10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黑山露天煤矿现场 | |
每辆车包含: | ||||||
1.1 | 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衣、同等规格备胎 | 1套/辆 | 符合相关法律及规定,每辆1警示牌、1灭火器、1反光衣、1同等规格备胎 | |||
1.2 | 配件手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含电子版(U盘) | 1套/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投标。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今)一个(含)及以上皮卡车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时30分至2019年08月15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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