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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联通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380号宏洋大厦房产公开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2019-08-12
2019年中国联通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380号宏洋大厦房产公开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2019年中国联通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380号宏洋大厦房产公开招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TSC-ZF-W20190805B)已由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招租房产概况
1.1  招租房产位置: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0号宏洋大厦801室。
1.2  招租范围及概况:
    该房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0号宏洋大厦801室,出租建筑面积226.60平方米,使用面积162.28平方米。该房产所有权人名称为“黑龙江国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使用出租方现名称“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出租方无房产设计图、结构图、消防验收手续等相关手续及资料。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由承租方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取得房产设计图、结构图、消防验收手续及资料,费用自理。
1.3  租金及租期:
(1)该房产经绥化阳光恒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由出租方房屋出租评审小组决议,年租金起租总价为120000元/年,含包烧费、物业费,不含水、电费等其它费用。
(2)租赁期限,为3年。
(3)起租日:出租方实际搬出且房屋使用权移交之日为承租方房屋装修期开始日,装修期为一个月,装修期出租方不收取租金。装修期后的第一天起,即为起租日。
(4)出租方以房屋现状对外出租即“裸租”,不承担任何费用的支出。
2.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对潜在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投标:
2.1、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2、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联通黑名单。
2.3、不可偏离项(不满足则废标):
(1)应答保证金
应答人必须在评审2日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应答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中选人凭借合同原件、已交纳第一年租金收据、房屋押金收据,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向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还应答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2)房屋抵押金
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30%交纳房屋抵押金,向上取整数。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接收房产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房屋抵押金。
(3)房屋租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交纳首年房屋租金,以后每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交纳下年租金。
(4)装修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按第一年租金的20%交纳装修保证金,向上取整数。装修期为一个月。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后,如无改动和房损等情况,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租方,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如承租方未按约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取消承租方中选资格。
(5)房屋以“裸租”的方式进行出租
出租房屋供暖设施设备,上、下水管线,电源线路,供电设备等的维修更新,以及房屋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办理各种手续、用电、用水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式的投资。承租方所产生的税费、管理费均由承租方负责。
(6)房屋招租定位
招租定位办公,对于扰民行业不做招租对象。
(7)承租方对房屋的使用约定
a、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该处房屋。
b、承租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前提下,自行设计装修改造,并将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按时交纳承租费用。
c、承租方自行负责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d、承租方根据需要对该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租赁期届满,所增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费用。
e、此房屋有单独的水表,承租方按表指数支付所产生的费用
(8)消防、用电安全
a、承租方负责承租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b、承租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c、出租房屋电容量以目前现状为准,承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电源、电路进行改造,对用电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满,对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增容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9)火灾和安全事件责任
a、房屋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等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方承担。
b、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房屋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房屋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房屋或出租方及其他业户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c、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d、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10)其他事项
a、租赁期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验收。
b、承租方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房屋抵押金,有权对所出租的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c、承租方接受出租方合同模板各项条款。
d、合同到期后,我公司不再以续租形式进行续租。如我公司此房产继续出租,重新进行评估,进行公开招租。
3.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承租人,请于2019年08月13日09:00时至2019年08月19日09: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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