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项目
2017-2018年度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公司所属企业一年所需的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在确定中标人后,由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直接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根据城燃公司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制定地点。
1.1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推进工程所需的一年所需的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含运输)以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
1.3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为:采购金额达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金额后,合同履行完毕;若合同生效15个月后采购金额未达到中标总价,合同仍履行完毕。采购规格型号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
招标清单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量 (只) |
1 | 单体标准球阀 | De63 | 110 |
2 | 单放散球阀 | De63 | 20 |
3 | 双放散球阀 | De63 | 460 |
4 | De90 | 580 | |
5 | De110 | 880 | |
6 | De160 | 680 | |
7 | De200 | 420 | |
8 | De250 | 250 | |
9 | De315 | 160 | |
合计 | 3560 |
1.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浙江省内)。
1.5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到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乙烯(PE)燃气球阀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进口产品的国内经销商;
2.1.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聚乙烯(PE)阀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1.3若为制造商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为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人(随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满足本文中对于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2.1.4投标人为进口产品经销商的,必须是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且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2.1.5进口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符合中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并提交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资料;(进口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符合中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首次进口的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由质检总局核准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压力管道元件进口报检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交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4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2.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度燃气用规格型号De110及以上双放散球阀销售额在9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扫描件为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60.191.4.146:18600/),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3.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
3.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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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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