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19)261号 项目编号:HXZB201901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
本商丘市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19)261号 项目编号:HXZB2019013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项目名称:商丘市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道路绿化工程。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19)261号。2.3 项目编号:HXZB20190133。2.4 项目地点:商丘市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行道树、5米侧分带绿化,整体长度约2.3公里,行道树树种为法桐,间距6米种植。2.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002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002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应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第一、第二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3.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合格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3.2业绩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类似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网上公示打印页);第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监理费用3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监理合同、网上公示打印页)。
3.3.3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汇总资料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3.4本次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18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及查询清单为准)。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14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08月20日18时0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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